[藥品名稱]
通用名稱:硝酸咪康唑乳膏
[主要成份]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.02克。輔料為:硬脂酸、單硬脂酸甘油酯、甘油、三乙醇胺、二甲基亞砜、羥苯乙酯。
[性狀]本品為白色或乳白色乳膏。
[作用類別]本品為皮膚科及婦科用藥類非處方藥品。
[適用癥]1.由皮真菌、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、指(趾)甲感染,如:體股癬、手足癬、花斑癬、頭癬、須癬、甲癬;皮膚、指(趾)甲念珠菌病;口角炎、外耳炎。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,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。 2.由酵母菌(如念珠菌等)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。
[規格]2%
[用法用量]1. 皮膚感染:外用,涂搽于洗凈的患處,早晚各1次,癥狀消失后(通常需2~5周)應繼續用藥10天,以防復發。2. 指(趾)甲感染:盡量剪盡患甲,將本品涂擦于患處,一日1次,患甲松動后(約需2~3周)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。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。3. 念珠菌陰道炎:每日就寢前用涂藥器將藥膏(約5克)擠入陰道深處,必須連續用2周。月經期內也可用藥。二次復發后再用仍然有效。
[不良反應]偶見過敏、水皰、燒灼感、充血、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癥狀
[禁忌]偶見過敏、水皰、灼燒感、充血、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癥狀。
[注意事項]1.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 2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 3.治療念珠菌病,需避免密封包扎,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。 4.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、紅腫等情況應停藥,并將局部藥物洗凈,必要時向醫師咨詢。 5.用于婦科疾病時: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;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,防止重復感染。 6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 8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 9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 11.出現局部敏感或過敏反映,應立即停藥并及時咨詢醫生。
[貯藏]密封保存。
[相互作用]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[藥理作用]本品西廣譜抗真菌藥,其作用機制是抑制真菌細胞膜的合成,以及影響其代謝過程,對皮膚癬菌、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,對某些革蘭陽性球菌也有一定療效。
[包裝]鋁質藥用軟膏管包裝,每盒1支,每支10克。
[有效期]36個月。
[批準文號]國藥準字H20184141
[上市許可持有人及生產企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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